"我目无组织、目无法纪,归根到底是为了我自己的私欲。我是一名小偷式的官员,千方百计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作为谋利的工具。"落马后的云南省威信县委原书记杨家伟,追悔莫及。(据中国纪检监察报)
当官发财两条道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,法律底线不可触碰。始终严格要求自己,把好权利关、美色关、金钱关,做到清清白白做人、干干净净做事、坦坦荡荡为官。然而,令人遗憾的是,少数干部,包括前文提及的这位自称"小偷式官员"的县委书记,把权力当作发家致富"取款机",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,最终落得个"人财两空",亲手将自己和亲人送上了被告席。对此,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。
贪如火,不遏则燎原;欲如水,不遏则滔天。为官者,必须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,戒贪欲除私心,始终做到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大公无私、公而忘私。然而,令人遗憾的是,少数党员干部,包括某些领导干部,分不清公与私的关系,或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,将干部身份当作自己捞取不义之财的资本,将满嘴仁义道德当作自己招摇撞骗的"遮羞布"和"挡箭牌",任凭私欲膨胀。前文提及的这位"小偷式官员",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想做"鱼和熊掌兼得"的"两栖干部";未承想脚踩"两只船",终将在贪欲中翻船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明大义、去小我,守公道、弃贪念,始终做到公私分明、公道正派,不让私心杂念葬送自己。
头顶三尺有神明,不畏人知畏己知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知止存畏,坚持做思想上的清醒人、政治上的明白人、工作上的实在人、生活上的干净人,切忌自作聪明、自欺欺人、自以为是、自甘堕落。前文提及的这位"小偷式官员",自认为天衣无缝,自己后台打招呼,兄弟前台拿项目;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,亲手把自己和亲人送上被告席,正应了那句话,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。广大党员干部,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,要自觉践行"三严三实",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坚持心口如一、言行一致,高调做事、平调做官、低调做人,始终做到不以善小而不为、不以恶小而为之,始终做到无愧于党、无愧于事业、无愧于人民。
欲知平直,则必准绳;欲知方圆,则必规矩。 纪律和规矩,是紧箍咒,更是党员干部的保护神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始终注重加强纪律建设,为党员干部立了明规矩,定了高压线。遵规守纪,是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。但是,仍然有一些干部,只想享受和利用党员的权利掌握公共权力,享受党的组织资源和政治资源,拒绝接受党纪条规约束,有组织无纪律甚至目无组织和纪律,践踏了党的权威和声誉。前文提及的这位"小偷式官员"明知破纪破法,却不知止、不收敛、不收手,甚至对抗组织审查。殊不知如此胆大妄为,注定没有回头路。守纪律是底线,守规矩靠自觉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理想信念高线,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和红线,将自己的一切从政行为都规范在纪律和法律的轨道上,约束在明规矩的框架内,不越雷池一步,清廉自守一生。
俗话说,出来混迟早要还的。是你自己的,别人抢不走;不是你自己的,即便得到了也归不了你。正所谓,贪一时,悔一世。笼罩着"年轻有为"光环的杨家伟,放弃了理想信念,放松了思想改造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彻底扭曲,无心于党的事业,无心于服务人民,将责任和担当抛在脑后,将党纪与国法放在一边,把"私利"和"人情"放在第一位,沉迷于用权力换金钱的快感中,从官路走向了囚路,失去的不仅仅是幸福和名誉,还有最可宝贵的自由。人生不是彩排,也不可能重来,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弃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,坚定"四个自信",增强"四个意识",始终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,摒弃"小九九",确保行得正立得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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