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企業工會5月8日調解會議回應稿 May 8th 2019, 10:54 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結束營業影響所及全省約800多名人員,員工為維護自身權益於4月下旬成立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企業工會爭取自身權益,該工會於4月26日提出調解申請,訴請資方提高資遣相關條件,於5月8日召開調解會議,會議經3個小時討論,資方已提出優於法令方案惟未能全數協商成立,勞資雙方對於資遣費基數、平均工資採計期間、特別休假納入平均工資及加發預告期間工資等議題初步達成共識,勞工局仍將依法定程序進行後續強制協商,以期能圓滿解決。 勞工局表示事件爆發時,分別於4月11日、16日及17日前往台糖公司關心勞工權益問題,另於19日分別辦理2場次勞工權益說明會,聽取勞工訴求,本案資遣勞工因跨台中、雲林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等多縣市,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,目前台糖勞資雙方於4月22日、23日及24日分6場次 (5個量販店及事業部)自主協商破局,經勞動部指定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強制協商主政單位,勞工局業已於5月6日函文勞資雙方推派強制協商代表,預定於下週召開強制協商會議,會議中會針對自主協商未能達共識議題部份,由勞工局協助勞資雙方來解決達成共識。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也呼籲此次由工會於4月26日申請於5月8日召開之調解會議,包括資遣費計算基數、平均工資採計期間、預告期間工資及特別休假未休納入平均工資計算等議題,希望資方提供強而有力條件實質保障勞工權益,此外勞資雙方進入強制協商,務必以理性的方式進行協商,希望資方考量勞工多年來辛苦付出,以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條件處理,以謀取勞工最大福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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